中信信托-民生31号潍坊市青州宏利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募集已结束)
预期收益率:,>=300万:8%
募集进度:
100% 
2018-06-01更新:
起投金额:300 万
投资方向:基础设施
产品总额:11 亿元
产品期限:12 个月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产品亮点:
【中信信托简介】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其前身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5日。2002年中信信托完成了重组、更名、改制和重新登记。2007年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点击查看详情>>

风险评分:

6.76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越低。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的风险测评评分为5-8分。10分并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很低。

风险评级:

风险中等
说明:风险评分>=8分,风险很低;风险评分>=7分,风险较低;风险评分>=6分,风险中等;风险评分>=5分,风险较高;风险评分<5分,风险很高。

风险点评:

        融资主体:融资主体的净资产一般,资产负债率较高。融资主体评分为5.16分,实力一般。
        还款来源:第1还款来源为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金额比较充足,债务方为地方政府,当地政府一般预算财政收入较低。还款来源评分为4.08分,还款来源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担保措施:第1家担保方为与融资主体及其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担保方净资产一般,资产负债率很低。担保措施的评分为5.53分,担保措施稍显不足。
        考虑到政府的隐性担保,综合来看,该产品的最终风险评分为6.76分,风险评级为风险适中。

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

>=300万:6.76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越高。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8分。当评分为“0”时,代表的值为小于等于0的整个区间,当得分为“10”时,代表的值为大于等于10的整个区间。

投资建议:

        该产品风险评分为6.76,风险适中,适合风险偏好中等的投资者。300万及以上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6.76,收益较高,值得购买。

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
      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6 月4 日,是经青州市人民政府批 准,在青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0 万 元。该公司唯一股东为青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宏利水务定位于发展青州市水利 基础设施事业,确保全市工业、居民生活用水需要。宏利水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包括生产、销售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水利市政工程施工。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 公司是青州市唯一一家供水公司。
      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宏利水务公司特许经营青州市城市供水。宏利水务公司 享有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政府的授权设立公司运营的若干优惠政策。政府对 宏利水务的支持,包括特许经营权,电价优惠、管网维护、施工的支持与补偿、 供水优先权、政府不再设立同性质的供水企业等。
      宏利水务 2017 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显示,宏利水务2017 年末总资产为 204.44 亿元,总负债为125.0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18%;公司2017 年实现 营业收入5.10 亿元,净利润0.82 亿元。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委托人将其对市政府的青州市城区路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项下的 17.8 亿元应收账款设立信托,资金用于宏利水务日常经营需求。
第一还款来源:青州政府财政对应收账款的回款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及《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中信信托作为债权人,有权对标的债权进行重组,以使得基础资产的支付安排与信托利益分配时点和金额相匹配。信托利益的支付资金来源于青州市政府依照 BT 合同应偿付的回购款;如青州市政府未能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委托人宏利水务回购所有未偿债权。
      综合考虑到青州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近三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实绩,预测青州市2016-2019 年,GDP 分别为636.7 亿元、 700.3 亿元、770.4 亿元和847.4 亿元。年均名义增长10%。可支配财政收入分别为 1,286,063 万元、1,369,244 万元、1,480,891 万元和 1,625,111 万元,年均增长 7%。作为基础资产的应收账款所对应项目已达到付款条件,预计在未来三年中青州市财政有足够的财力履行还款义务。

抵质押措施:

第一质押物:应收账款
      本信托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系由于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为投资建设青州市城区路网提升改造项目产生的对青州市人民政府的债权。青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上述BT 项目的投资主体,行使业主的权利,该授权为不可撤销的独家授权。2011 年 8 月,青州市人民政府与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青州市城区路网提升改造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BT)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上述 BT 项目回购总价款共计为人民币 262,230.00 万元,该回购价款由青州市政府及委托人共同确认一致,由青州市人民政府向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

担保措施:

第一担保方:青州市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宏源资产是于 2003 年 11 月 10 日经青州市人民政府以青政复字(2003)62号文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青州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出资,注册资本 11,8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法人代表潘金国,属于国有企业法人机构,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独立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公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负责经营城市综合开发。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宏源资产总资产为 211.13 亿元,总负债为 56.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26.67%;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2亿元,净利润 1.48 亿元。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宏源资产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宏源资产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稳定。

其他风控措施: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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