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资产-湘潭九华应收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募集已结束)
预期收益率:100-300万:9.5%,>=300万:10%
募集进度:
100% 
2015-09-15更新:本期为第一期,本期规模3000万,火爆进款中,已进款2亿(可超募),已封账走成立流程,无下一期。
起投金额:100 万
投资方向:工商企业
产品总额:2 亿元
产品期限:24 个月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产品亮点:
双A国有独资融资+土地抵押
【长安资产简介】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专门从事业务范围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上海。公司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第四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是华东地区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点击查看详情>>

风险评分:

7.04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越低。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的风险测评评分为5-8分。10分并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很低。

风险评级:

风险较低
说明:风险评分>=8分,风险很低;风险评分>=7分,风险较低;风险评分>=6分,风险中等;风险评分>=5分,风险较高;风险评分<5分,风险很高。

风险点评:

        融资主体:融资主体的净资产很高,资产负债率较低。融资主体评分为8.85分,实力很强。
        还款来源:第1还款来源为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金额比较充足,债务方为地方政府,当地政府一般预算财政收入较低。还款来源评分为4.77分,还款来源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抵质押措施:第1抵押物为土地,抵押物金额为4.209亿元,抵押物所在地为其他地区的县或县级市城区,地理位置不太好。 抵质押措施的评分为5分,抵质押物略有不足。
        考虑到政府的隐性担保,综合来看,该产品的最终风险评分为7.04分,风险评级为风险较低。

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

<300万:6.54 分;    >=300万:6.04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越高。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8分。当评分为“0”时,代表的值为小于等于0的整个区间,当得分为“10”时,代表的值为大于等于10的整个区间。

投资建议:

        该产品风险评分为7.04,风险较低,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100-300万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6.54,收益较高,值得购买;300万及以上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6.04,收益较高,值得购买。

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人:九华经建
      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6亿元,是湘潭九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子公司,是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86.25亿元,净资产245.3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9.54%;2014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87亿元,净利润为6.83亿元。
      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发行了6年期10亿元企业债(简称“10湘潭九华债”,代码:1080165),票面利率为6.93%。
      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发行了7年期9亿元企业债(简称“12湘潭九华债”,代码:1280257),票面利率为7.43%。
      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发行了7年期18亿元企业债(简称“13湘潭九华债”,代码:1380310),票面利率为7.15%,2014年6月,经联合资信评估,债券主体评级AA。
      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发行了7年期15亿元企业债(简称“15湘潭九华债”,代码:1580019),票面利率为6.59%,2014年6月,经联合资信评估,债券主体评级AA。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受让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经建”)持有的对湘潭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3亿元应收账款债权,资金用于湘潭综合保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第一还款来源:湘潭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对3亿元应收账款的还款
在建项目
      湘潭综合保税区位于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的九华示范区内,是全国第33家、湖南省第2家综合保税区。
债务人:湘潭市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11月,面积138平方公里;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五大示范区之一,也是湖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台商投资区,2011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成功获批为国家级湘潭综合保税区;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50公里。
      2013年1-12月,园区实现财税收入26亿元。预计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元,实现财税收入60亿元。

抵质押措施:

第一抵押物:土地抵押
      九华经建 提供其名下的2幅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土地评估价共42090万元,以本次借款2亿元计算,抵押率47.52%。

债权债务确认:
      (1)湘潭九华、九华示范区管委会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合同》,确认上述应收账款债权;
      (2)长安资产、湘潭九华、九华示范区财政局三方签署《应收债权转让合同》,确认应收账款,并督促九华示范区还款。

担保措施:

无担保措施。

其他风控措施:

 1、九华示范区财政局将出具财政资金安排文件,承诺优先以示范区财政收入和土地收入支付偿付应收账款债权。
2、湘潭九华示范 区管理委员会 在本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前按 《债权 债务确认协议》 的约定 偿付 标的 应收账款债权 ,从而实现本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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