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国际-金虎262号新湖控股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已结束)
预期收益率:100-300万:9.5%,>=300万:10%
募集进度:
100% 
2015-10-27更新:
起投金额:100 万
投资方向:基础设施
产品总额:5 亿元
产品期限:24 个月
付息方式:半年付息
产品亮点:
上市公司融资
【雪松国际信托简介】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松国际信托”)成立于1981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5亿元,是世界500强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雪松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94.24亿元,净资产74.47亿元。
雪松国际信托前身为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全国性金融控股集团,2012年10月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雪松控股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2019年6月,公司正式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步入全新的战略发展期。…点击查看详情>>

风险评分:

4.83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越低。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的风险测评评分为5-8分。10分并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很低。

风险评级:

风险很高
说明:风险评分>=8分,风险很低;风险评分>=7分,风险较低;风险评分>=6分,风险中等;风险评分>=5分,风险较高;风险评分<5分,风险很高。

风险点评:

        融资主体:融资主体的净资产较高,资产负债率很高。融资主体评分为6.25分,实力中等。
        还款来源:第1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还款方年销售收入较低,年利润适中。还款来源评分为3.46分,还款来源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抵质押措施: 第1质押物为未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物金额为9.86亿元。 抵质押措施的评分为3.05分,抵质押物不够充足。
        综合来看,该产品的最终风险评分为4.83分,风险评级为风险很高。

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

<300万:4.33 分;    >=300万:4.33
说明:评分范围为0-10分,评分越高,表示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越高。大多数固定收益信托/基金资管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5-8分。当评分为“0”时,代表的值为小于等于0的整个区间,当得分为“10”时,代表的值为大于等于10的整个区间。

投资建议:

        该产品风险评分为4.83,风险很高,适合风险偏好很高的投资者。100-300万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4.33,收益适中;300万及以上的份额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评分为4.33,收益适中。

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2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批准、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主营地产、金融及其他投资。目前在全国20余个城市开发30多个房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规模和实力居行业前列。新湖地产以“价值地产”为理念,深刻把握大势,合理选择时机,准确定位产品,不断提升品质,创造了“新湖地产”的良好品牌。公司于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为600208。
      新湖中宝的相对控股股东为新湖集团,黄伟持有新湖集团68.2%的股权,其夫人李萍持有新湖集团约28.83%的股权,夫妇合计持有超过96%的股权。新湖集团的大股东黄伟、李萍夫妇为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5年3月31日,新湖中宝总资产约750.73亿元,比2014年末增加5.96%,其中负债538.87亿元,资产负债率约71.78%,近三年较为稳定,基本保持在70%左右,处于行业正常水平。流动负债为约323.3亿元,流动资产约596.6亿元,流动比率约1.845,流动性较强,短期偿债能力尚可,公司总体财务正常。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委托人将其自有资金委托于受托人,加入受托人设立的“新湖控股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用于投资61225万股新湖控股股权收益权。
      转让方只能将股权收益权转让款用于其公司调整负债结构和日常支出,不得将款项用于房地产开发及股权、期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第一还款来源:新湖中宝经营所得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8.50亿元,同比增长2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20亿元,同比增长49%;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27.52亿元,流动比率188.90%,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38亿元,同比增长19.86%,其中,实现地产业务收入63.48亿元(不含合作项目),较上年增长46.84%,毛利率32.73%。

抵质押措施:

第一质押物:股权质押
      截至2015年3月31日,根据新湖控股提供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评估报告》,新湖控股共发行了415385万股(注册资本),1股1元,市场价值评估预估值为219亿元,每股价值约为5.27元每股。 本次标的股权数为61225万股,按账面计算价值约为9.86亿元,

担保措施:

第一担保方:实际控制人担保
      黄伟先生(新湖中宝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李萍女士为新湖中宝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补足义务担保,并签订《义务补足函》;
      黄伟出生于1959年9月30日。1994年担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董事长为林俊波)。现任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22%的股份,其夫人李萍持有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28.83%的股份,夫妇合计持有超过96%的股份。
      1994年,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新湖控股持有35%的股份,为新湖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很快,新湖集团就在瑞安外滩工程中大获成功。在短短十年时间里,新湖集团把资金绝大部分投向了房地产业,并发展成以房地产为主业并拥有近20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资本市场已经形成“新湖系”。 在《《2015星河湾胡润全球富豪榜》》上,黄伟及其夫人李萍以340亿元财富,位列中国百富榜第41位,世界富豪榜第206位。

其他风控措施: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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