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主体信息:
融资方: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红河州最大的政府控股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红河州政府。
公司主要业务为多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集中管理州级财政用于
基础设施和部分公益事业的建设资金,代表州政府对投资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进行综合管
理,公司拥有3 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同时前期投入的大型工程-省级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
保税区等已基本建成并已逐步投入使用。
截至2018年末,融资主体的净资产为232.4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52%,年销售收入为9.37亿元,年利润为2.61亿元。
还款来源:
资金投向:
用于“东盟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一还款来源:融资方经营性收入
截至2018年末,融资主体的净资产为232.4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52%,年销售收入为9.37亿元,年利润为2.61亿元。
区域介绍:
红河是云南省第四大经济体,经济总量和部
分社会经济指标居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
首。2018年,全州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8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5%,增收
6.76亿元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7亿元,同比增长3%,增收
3.7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0.7%,增收9,909万
元。
抵质押措施:
第一质押物: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方红河州公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8年末净产为50.55亿元,以净资产计,
10%的股权价值5.06亿元,可以充分覆盖融资规模。
担保措施:
第一担保方:红河发展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红河州国资委,公司是红河州主要的基础设施和扶贫工程承接主体及城市运营主体,工程业务收入、
自来水销售业务收入和管理业务收入等成为公司营业总收入的主要来源。
截至2018年末,担保方的净资产为136.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1.66%,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31 亿元。
第二担保方:红河州公路
红河州公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股东为本次融资人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控制人为红河州人民政府。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经营收费公路产生
的车辆通行费。公司拥有3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同时前期投入的大型工程-省级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等已基本建成并已逐步投入使用。
截至2018年,担保方的净资产为50.8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7.54%。